我最近在讀一本書叫做 Interface(by Branden Hookway),裡面講到說「interface」這個詞其實是從流體力學來的,描述兩個流體系統的交界。我們可以把它想成是兩個領域(domain)的面對彼此的一個面,而且是雙向的。所以當我們說「使用者界面」的時候,我們實際上是在描述一個電腦系統與使用者之間的那一層,表示為電腦系統|使用者的界面。

但我們也可以稍微離開地表,俯瞰一下整個市場的運作模式。手機——包含網路以及 app 等的整體體驗——可以被看做是消費者|整個價值生產鏈的界面。這實際上綜合了很多以往分散的界面。以往,一個實體產品的廣告界面可能在報紙上,下單界面是電話,運送界面是快遞,而消費界面則是產品本身。但如果是今天的數位產品,它的廣告、下單、運送、消費界面可以全部都在同一隻手機上面。即使是實體產品,廣告與下單也已經被收歸到手機上面。簡單來說,手機已經變成消費者界面當中最關鍵的那一個。

這樣的結果就是,手機界面變成一個競爭激烈的買方市場。這呈現在幾個主要的 aggregator 上面:

  • 主畫面:app
  • App Store:app 與 app 更新
  • 通知中心:通知訊息
  • 搜尋:多元內容
  • 瀏覽器:網頁的 SEO
  • 社群媒體 app:短文與短影音
  • 訊息 app:訊息
  • 影視音樂 app:娛樂內容
  • 電子郵件信箱:電子報等

在所有這些地方,商家都會卯足全力、下足預算來搶佔更前面的位置。而這當中,大部分的 aggregator 都是以 app 來呈現,比如說要打開 App Store 才會看到各種可下單的 app。但其中有幾個是不用打開 app 也看得到的,比如說主畫面搜尋以及通知中心。讓我們就 focus 在主畫面這一項。

主畫面做為 app 市場

現在的很多 app 在拼的並不只是下載,更是使用量。所以就算是消費者已經下載了 app,商家還是會希望消費者常常去打開 app。它可能會用通知訊息來砸你,或者在主畫面上的話,就是把 app 圖示做得超級有吸引力,讓你想要去點它。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一件事:當你跟一個品牌買了商品之後,你會希望這個商品上面還是印有大大的品牌 logo 嗎?對於名牌包、潮牌服裝可能會,但西裝可能不會。家電的話可能會,但是桌子、沙發可能不會。也就是說,品牌化這件事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是有限的。也許我們在購買的時候會去在意品牌,但使用的時候就不一定了。

但是在軟體業界,品牌化幾乎是無所不在的。一開始是一套產品的品牌化(包括名稱與圖示),後來是內部功能也在品牌化,因為微交易以及各種外掛/模板市場的興起。交易變成一種持續性的行為,不只是在 App Store 下單,還有使用 app 途中需要的內購。還有最可怕的是注意力經濟,每次要決定打開哪個 app、要點進去哪個內容,都等於是在持續的用注意力去交易(許多內容訂閱平台都是用消費時數去算分潤的)。

而主畫面就是一個重災區。跟 App Store 不一樣,App Store 還可以用其他手段來影響排名,但主畫面就單純是消費者去決定要怎麼放、要不要放你的 app。因此,branding(名稱與圖示)的影響力就會放到非常大,尤其注意力商家會砸大錢去弄出一個你很容易腦弱想點的、搶奪你注意力的圖示。結果就是,明明是自己手機上的主畫面,照理來說是類似一個工具箱的地方,看起來卻像是百貨公司的展示櫃。常常你使用某個 app 並不是因為你需要,而是因為你被影響

就算買了 iPhone,不想要露出 Apple logo 的消費者還是可以選擇裝上自己風格的手機殼。但是買了一個 app,你卻沒辦法去自訂它的外觀(除非你願意用會犧牲一些功能、體驗不那麼好的 workaround)。

這樣的情況,在 iOS 18 開始有改變了。

「個人化」做為商業策略

做為手機界面的主導者,Apple 等硬體與系統廠商是站在消費者與 app 開發商等價值鏈上游中間的協調者。所有對於手機界面的調整,都會造成生產端與消費端的權力變化。在 iOS 18 來說,消費者第一次可以自訂主畫面的 tint 顏色,把所有的 app 圖示調整成同一個色系。這實際上大幅消減了商家透過 app 圖示來搶眼球的能力,雖然離那些 dumb phone widget 還有一段距離,沒辦法更改 app 名稱或者圖示之類的(在桌面系統是可以的),但至少有種「套皮」的感覺。

這某種程度是想要降低主畫面的品牌化程度,讓主畫面變得不是搶奪注意力的主戰場。畢竟人們買手機最主要是要去用裡面的功能,或者去消費內容,而不是被主畫面吸引注意力。如果每次打開主畫面都會忘記自己原本要幹嘛,這是對商家有利,但對消費者不利,最終可能傷害到中間的硬體系統廠商(因為消費者才是他們的主客戶)。

而 Liquid Glass 可以說是「個人化」策略的一種延伸。具體而言,不只是消費者的個人化,而是「Apple+消費者」的個人化。因為 Liquid Glass 太具備 Apple 的品牌特性,對 app 商家是很難用 Liquid Glass 來做 branding 的——消費者可以很明顯的區分 Apple 與 app 商家的 branding。所以消費者比較不會有之前「買什麼手機都沒差,反正跑的 app 都一樣」的這種手機透明化的感覺。諷刺的是,Apple 是透過將界面透明化來達成這一點。

別的不說,至少在主畫面上,消費者現在可以把所有 app 圖示與 widget 都設定成透明,或者跟隨手機或手機殼的顏色。簡單來說,就是 Apple 把主畫面還給消費者了。或至少還了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