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鋸」的商業概念是從《Transmedia Marketing》這本書而來的。老實說並不是什麼很難的概念,甚至也沒有很新——2015 年就在美國出版了,整整十年前,而且與其說這本書是引領風潮,不如說是更早之前的跨媒體行銷經驗統整。在好萊塢裡的實戰經驗。裡面確實有很多顛覆我概念的東西,比如說原來品牌是這麼核心的東西,原來行銷跟產品有這麼多需要共享的元素,或甚至原來產品即行銷,行銷即產品等等。這聽起來就是個社群時代的娛樂產業行銷教戰書,看起來很基礎,但實踐起來才發現很多很基礎的東西都還是有很大的阻力。光是「把產品當行銷」與「把行銷當產品」就意味著組織的根本性重組,以及人才的重新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