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Marketing

On Marketing

我曾經搞不清楚行銷銷售的差別。其實還可以再加上業務公關。這些詞看起來感覺不出什麼差異,感覺就是要把產品推銷給顧客,只是用不太一樣的方法而已。

在讀了幾本教科書(《Transmedia Marketing》與《Business Model Generation》等)以及數不清的內容行銷網路文章之後,以及一年的實際操作經驗,我現在對行銷有比較不一樣的想法了。我現在也不會稱之為「行銷」,而是「marketing」, 比較像是「做市場」這樣的感覺。這個詞彙的選擇是根本上的態度差異:「行銷」這個詞的隱藏意涵是「把東西賣出去」,畢竟有「銷」這個字眼在,感覺是單向的輸出。「Marketing」則隱含了「與市場互動」的感覺,是雙向的溝通。

Marketing 是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界面

我做為一個生產者,對我在做的事情的定位是「做出好東西,然後跟大家說」。也就是說,會分成「做東西」跟「跟大家講」這兩個業務領域。這句話並沒有表面上的狹義,而是要廣義的去理解:「做東西」的意思是生產價值,而「跟大家講」則是與市場進行互動。也就是說,「跟大家講」就是 marketing,並且包含了所有與市場互動的方式。當然,這是我自己的定義——我會把 PR 等都歸在 marketing 的範疇當中。具體而言,我的 marketing 概念應該稱為「market relationship」。

這個定義已經超過傳統行銷 4P 的定義了。行銷 4P 定義了企業與市場溝通的四個屬性:Product,price,promotion,以及 place。可以看到這是一個很產品導向的框架:除去 product 本身之外,place、promotion 與 price 都可以算是產品的延伸。不止是產品導向,更是以企業出發的觀點。

行銷 4C 轉向以消費者為主的觀點,比起產品來說更重視消費者體驗:Consumer,cost,communication,與 convenience,分別對應到舊有的 4P。在這個框架下,受眾(consumer)才是重點,畢竟產品的目的是滿足受眾的需求,一個產品的價值取決於受眾對它的需求。同時,單向的 promotion 也被雙向的 communication 所取代。

如果以寫作來看 4P 與 4C 的差別的話,4P 像是認定有一個普世性的寫作標準,寫得好不好是可以用客觀角度來評斷的,而且這個標準是放諸四海皆準。比如說有所謂的「客觀的好的小說」,或者客觀性的文學性。黃山料算是一個當代的著名例子:我所在的同溫層幾乎一面倒的認為黃山料的作品在文學性是客觀性的差。相對而言,4C 則是以寫作對象為評斷標準:只要黃山料的受眾覺得他寫得好,那黃山料的作品就是好作品。換言之,在書寫的時候,必須要把寫作的對象放在心裡去溝通,用對方習慣的語言去說話,或刻意引起對方的哪些情緒反應等等,而不是單純的去追求「客觀的文學性」。事實上,在 4C 的框架底下,「文學性」其實也是某些特定受眾的需求,是主觀性的評斷標準。

但這兩個框架在這個社群媒體時代,或者說跨媒體時代,我覺得都沒辦法完整的描述現在的 marketing 狀態。

產品與廣告的混迷

簡單來說,我認為現在是一個 vibe marketing 的時代。

什麼意思呢?這邊的 vibe 比較類似商業模式九宮格(business canvas)當中的 value proposition,或者做 branding 時強調的品牌價值。比如說 Nike 在傳遞的價值並非跑鞋與其他運動服飾,而是「just do it」的行動激勵 vibe;可口可樂在傳遞的價值並非飲料,而是某種感官式的享樂 vibe。

我猜這種情況形成的原因可能是產品與廣告的生產過剩。當所有商品的供給都不缺或甚至過量的時候,企業要提升競爭力的方式就會是超越商品的實用性,去 target(在馬斯洛需求階層中)更高層次的自我實現等需求。白話講就是在賣一個 vibe。

賣 vibe 聽起來很不實在嗎?事實上,要賣得到 vibe,不代表要捨棄實用性或產品精緻度。相反的,產品往往要更精準,才支撐得起那個 vibe。Apple 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以往 Apple 給人的 vibe 就是高品質、特別但有效的解決方案等等,而這不止呈現在他們的廣告與發表會上,也呈現在他們遞送的產品上。但當他們的產品跟不太上他們所賣的 vibe 的時候(我在說 Apple Intelligence),整個公司的品牌形象馬上就遭受重挫。如果拿股市來比喻的話,vibe 有點像是股價,而實際的解決方案則是基本面,兩者多少還是有連動關係的。

Vibe marketing,或者說整個 business canvas 的概念,都不是把重點放在「能獲益的產品或服務」上面,而是「受眾想消費的價值」上面。這個「價值」可以是產品或服務或廣告,而很多時候你也分不出來一個內容是廣告還是產品。所以我們常常會在現在看到拿來當廣告的產品,或者拿來當產品的廣告,而兩者其實也是同一種東西,就是「價值」。

回到前面的那句話:「做出好東西,然後跟大家說」,在這邊的意義已經變成「做出受眾喜歡的好價值,然後遞送給受眾」了。

有一個大家都很熟悉的東西是「價值」的完美範例:MV。

MV 在音樂產業當中,尤其是 KPOP 等界別,可以說是最核心的產品,可能是砸最多錢去做出來的最完整的體驗。從影像、服裝、編舞、音樂等等,都是其它偶像產品的源頭。

但是 MV 是免費觀看的。

換句話說,MV 在傳播性質而言比較像是廣告,透過免費觀看的管道去擴散給盡可能多的人看到。但它也是偶像音樂生產鏈中最核心的產品,遞送了最大程度的價值,除了 vibe 之外,更是最完整的娛樂體驗。

所以,我們很難簡單地將 MV 歸類為廣告或產品。它是一種更超越性的存在,是偶像「價值」的最直接展現。

Relationship 與 Translation

現在,「做出好東西」變成「做出受眾喜歡的好價值」之後,代表了傳統只需要做產品的產品人會變成更廣義的「價值生產者」,跨入原本可能屬於行銷人的廣告領域。具體而言,就是內容行銷——廣義的內容行銷,包括免費的新書發表會與 podcast 等等,都可以被視為是價值的生產。作者經營社群、做電子報等等,也都是價值生產的勞動。

而行銷人也不能再是照表操課,因為能夠照表操課的工作會最先被 SaaS 與 AI 取代。由於整個 marketing 的目的是與受眾溝通品牌的價值,marketing 跟 PR 與 branding 會合流,而工作會變成管理跟受眾的 B2C 關係,以及跟價值遞送的合作夥伴的 B2B 關係等等。

簡單來說,就是要保持與受眾的 relationship,並且將價值 translate 給受眾、將受眾的回饋 translate 給生產者。確保價值有好好的遞送給受眾。

這比起過往大眾媒體式的由上而下的行銷要困難非常多。除了媒體管道分超多塊、受眾比以往更難找之外,受眾的注意力也變成激烈競爭的資源。

好像寫太多了

總之,marketing 對我來說,就是在遞送價值給受眾,而這可能包含了 branding、PR、受眾關係管理、通路關係管理等複雜的面向。

首先是要搞清楚受眾是誰、要遞送的價值是什麼。再來是想想如何透過 branding 與其它 translation 方式將價值打包並遞送給受眾。最後是如何與受眾加深關係,以遞送更多、更符合需求的價值給受眾,甚至讓受眾參與到價值生產鏈與遞送鏈之中。

或者也可以替換成 vibe 如下:

首先是要搞清楚受眾是誰、要遞送的 vibe 是什麼。再來是想想如何透過 branding 與其它 translation 方式將 vibe 打包並遞送給受眾。最後是如何與受眾加深關係,以遞送更多、更符合需求的 vibe 給受眾,甚至讓受眾參與到 vibe 生產鏈與遞送鏈之中。

以上大概就是我這一個很不會做 marketing 的人,對 marketing 的一些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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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過度翻譯了

我真的是受夠台灣知識類翻譯書的過度翻譯了。什麼是過度翻譯呢?其實有好幾個層面。以我現在在讀的《品味,從知識開始:日本設計天王打造百億暢銷品牌的美學思考術》來說好了。 書名的過度解釋 這本書原文書名是《センスは知識からはじまる》,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是沒有副標的。台灣整體在「命名」這件事上面感覺有一些障礙,從電影名到書名到政策名到產品名,就是普遍缺乏一種「品牌感」。對我們來說,名字的用途好像就只是要讓人快速明白內容,然後要塞一些 buzzword 這樣。 這是個很深的問題,也就是我們對整個「品牌學」概念的缺乏。如果懂品牌學的話,應該就可以秒懂為什麼外國電影或書名很喜歡用人名(如《Erin Brockovich》)而非「看得懂的片名」(台譯《永不妥協》)。台灣命名是從「看得懂」為出發點,但這常常跟「品牌化」產生衝突——品牌是一個整體性的印象,是一個 icon,是想像的 trigger,而大白話的名稱或者充滿 buzzword

By 許立衡
《噬神師》精彩系列對談即將開跑!

《噬神師》精彩系列對談即將開跑!

我們在七月下旬到八月上旬將會有一連串圍繞《噬神師》的對談,於台北的四個文學地點,由作者雨曦與四位文學與影像領域的創作者/評論者對談。 首場我們邀請到台灣影評人協會理事長徐明瀚做為與談嘉賓。徐明瀚老師在多所藝術與傳媒學系任教,並且是我個人很喜歡的《Fa 電影欣賞》雜誌前主編,對影像、媒體與藝術領域的學術理解深厚,相信能從這些領域出發帶來跨界的詩句解讀樂趣!地點:台北市大同區的現流冊店,時間:7/19(六)14:00~15:00,限額 15 人,現在就到活動頁面免費報名。 第二場是同為年輕世代、充滿才華的詩人李曼旎。李曼旎與雨曦同為出生於廣州、有兩岸三地的成長與創作經歷,似乎也在兩人充滿詭譎魅力的文字詩句當中隱隱彼此呼應。地點:西門町附近的飛地書店 nowhere,時間:7/20(日)14:00~15:30,限額 15 人,可在活動頁面免費報名。 接著是與台灣詩壇重量級詩人顏艾琳的對談。

By 許立衡
我不想再為社群媒體提供養份

我不想再為社群媒體提供養份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我已經有蠻長一段時間沒有在社群媒體上面發文了。大概是沒有,因為社群媒體上面的內容超爆多,演算法也不會讓你看到所有追蹤對象的新貼文,所以就算沒看到一個人的文章,你可能也只是感覺「怎麼好像某人的文章很久沒出現了」,不點進去那個人的個人頁面是不會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在發文的。 我除了不發文之外,也盡可能的不互動,甚至連打開社群媒體都不打開,保持登出狀態。為什麼呢? 社群媒體是所有其他媒體的敵人 社群媒體本質是短內容媒體,本來跟較長篇幅的其它媒體佔據的是不同的定位:社群媒體佔的是手機,其它媒體有的在電視上,有的在電影院,有的在電腦,有的在紙本書、報紙、雜誌上面等等。因為處在不同的區位,所以合作的話可以達到互相加成的效果,所以其它媒體都算是接受了社群媒體的存在。畢竟手機本來並不是一般媒體想要去開發的地盤,所以有個新的廣告平台去佔了這一塊,讓其他媒體可以在手機上面也發表消息、打廣告、跟受眾互動,豈不是很美好嗎? 但一些社群媒體公司的野心顯然不止於此。或者說社群媒體通常都有矽谷的 growth 心態:他們要的就是徹底的壟斷,如果一個市場已經被壟斷的話,那就將市場框架放大,

By 許立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