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再為社群媒體提供養份

我不想再為社群媒體提供養份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我已經有蠻長一段時間沒有在社群媒體上面發文了。大概是沒有,因為社群媒體上面的內容超爆多,演算法也不會讓你看到所有追蹤對象的新貼文,所以就算沒看到一個人的文章,你可能也只是感覺「怎麼好像某人的文章很久沒出現了」,不點進去那個人的個人頁面是不會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在發文的。

我除了不發文之外,也盡可能的不互動,甚至連打開社群媒體都不打開,保持登出狀態。為什麼呢?

社群媒體是所有其他媒體的敵人

社群媒體本質是短內容媒體,本來跟較長篇幅的其它媒體佔據的是不同的定位:社群媒體佔的是手機,其它媒體有的在電視上,有的在電影院,有的在電腦,有的在紙本書、報紙、雜誌上面等等。因為處在不同的區位,所以合作的話可以達到互相加成的效果,所以其它媒體都算是接受了社群媒體的存在。畢竟手機本來並不是一般媒體想要去開發的地盤,所以有個新的廣告平台去佔了這一塊,讓其他媒體可以在手機上面也發表消息、打廣告、跟受眾互動,豈不是很美好嗎?

但一些社群媒體公司的野心顯然不止於此。或者說社群媒體通常都有矽谷的 growth 心態:他們要的就是徹底的壟斷,如果一個市場已經被壟斷的話,那就將市場框架放大,然後進一步壟斷。以社群媒體的情況來說,就算它已經壟斷手機媒體市場,它也不會停止,而是直接去擴張手機媒體市場,將其它媒體的市場吞噬掉。從新聞到雜誌到電視,社群媒體基本上都已經推出直接競爭的競品:貼文、長文、短影片、直播,全部都在社群媒體裡面。對許多人來說,一、兩個社群媒體平台已經滿足了他們所有的內容需求,不需要再有任何其他的內容消費。

如果停止在這邊的話,其實也就是正常的市場競爭,畢竟其它媒體打不過社群媒體,自己也應該要檢討一下,對吧?像我就覺得台灣電視新聞是把自己做死的,在還沒有社群媒體之前就已經墮落,導致現在社會大眾對新聞媒體沒有太多同情心。但社群媒體的影響遠大於市場競爭:社群媒體會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心理狀態。相關論述已經有很多,而我的重點是:當我們消費越多社群媒體,我們在心理上就越難去消費其它媒體。

社群媒體會消滅人們對長篇幅內容的消化能力

我們常常以注意力佔據的時間長度來批判社群媒體,但是我們體感上都知道另一件事情:習慣了消費社群媒體之後,我們會靜不下心來看書。這跟沒有時間看書是不一樣的,因為你就算有時間也看不下書。你會習慣於超短的回饋迴圈,也就是可以一眼看完一則貼文,然後直接花個幾秒鐘留言或按情緒符號,頂多轉貼一下寫個文。這種超短的回饋迴圈是會上癮的,並會導致我們無法順順的把一個較長的內容消化完(這邊指的「較長」因人而異,我的話是大概十分鐘到二十分鐘左右)。

簡單來說就是,社群媒體不只是佔時間而已,它還會把你的讀者變成⋯⋯不讀者

紙本書出版業界因為區位跟社群媒體還是稍微遠一點,所以衝擊沒有像新聞媒體跟雜誌那樣劇烈。但畢竟書籍跟手機一樣都是「手上物」,所以雖然社群媒體的內容品質與深度很難比得上書籍,但是光是佔據注意力時間,就可以減少書籍的銷量了。然而可怕的還在後面,就是當從中生代到新生代都進入一種「無法消化長篇幅內容」的心理狀態時,書籍的存在意義就會從這些人的生命中徹底消失。

我會怎麼面對社群媒體

老實說,「社群媒體」在這個時代幾乎是「行銷」的代名詞。我就算自己不做社群媒體,也是請其他人去做社群媒體。原因是人們確實都是以社群媒體來吸收資訊,如果我沒有出現在社群媒體上面的話,可能連我原本的朋友都會忘掉我這個人。

我對於離開社群媒體其實沒什麼感覺,因為我發現我的身心靈在我不消費社群媒體之後好了很多,也逐漸可以消費長篇幅內容了。不誇張的說,我的自我意識強了很多,感覺更清楚的覺察到自己的狀態。而跟朋友家人的聯繫,其實就跟社群媒體出現前一樣,見面、傳訊息都可以。新聞的話就上中央社網站。所以對我個人而言,我是可以完全不登入社群媒體,當作它不存在的。

我原本也想在工作上採用一樣的「當作不存在」策略,但我發現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當大家都在社群媒體上面的時候,我應該做的是去社群媒體找大家。就算希望大家離開社群媒體,我還是得去社群媒體傳遞這個訊息。因此,我無論如何都會跟社群媒體進行接觸,不管是間接的還是直接的。

為此,我掙扎了很久——大概從寫《同步戰紀:失竊的原型機》開始吧。就是我寫的是一個想要批判社群媒體的東西,那我又怎麼能夠去經營社群媒體呢?太假了吧。最近又開始掙扎,而我目前想到的答案大概是這樣的:

在社群媒體上提供逃生口

我如果一定要進到社群媒體的話,至少我不要去為社群媒體提供養份。也就是說,我不要在上面提供內容。這邊所謂的內容,就是真正有消費價值的東西。我會做的,應該是在這個網誌之類的地方發佈內容之後,將連結貼到社群媒體上面去。也就是說,讓社群媒體回到以前的「內容中轉站」的定位,而不是把內容直接貼到社群媒體上面去。

當然,社群媒體的演算法並不喜歡這些「逃生口超連結」,所以可能會降排序。我自己是覺得那也只能降吧,我真的不想要再幫社群媒體當免費寫手了。頂多頂多就是把文章標題與摘要等 metadata 貼上去,畢竟連結縮圖本身已經包含了這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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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Marketing

On Marketing

我曾經搞不清楚行銷與銷售的差別。其實還可以再加上業務與公關。這些詞看起來感覺不出什麼差異,感覺就是要把產品推銷給顧客,只是用不太一樣的方法而已。 在讀了幾本教科書(《Transmedia Marketing》與《Business Model Generation》等)以及數不清的內容行銷網路文章之後,以及一年的實際操作經驗,我現在對行銷有比較不一樣的想法了。我現在也不會稱之為「行銷」,而是「marketing」, 比較像是「做市場」這樣的感覺。這個詞彙的選擇是根本上的態度差異:「行銷」這個詞的隱藏意涵是「把東西賣出去」,畢竟有「銷」這個字眼在,感覺是單向的輸出。「Marketing」則隱含了「與市場互動」的感覺,是雙向的溝通。 Marketing 是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界面 我做為一個生產者,對我在做的事情的定位是「做出好東西,然後跟大家說」。也就是說,會分成「做東西」跟「跟大家講」這兩個業務領域。這句話並沒有表面上的狹義,而是要廣義的去理解:

By 許立衡

不要再過度翻譯了

我真的是受夠台灣知識類翻譯書的過度翻譯了。什麼是過度翻譯呢?其實有好幾個層面。以我現在在讀的《品味,從知識開始:日本設計天王打造百億暢銷品牌的美學思考術》來說好了。 書名的過度解釋 這本書原文書名是《センスは知識からはじまる》,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是沒有副標的。台灣整體在「命名」這件事上面感覺有一些障礙,從電影名到書名到政策名到產品名,就是普遍缺乏一種「品牌感」。對我們來說,名字的用途好像就只是要讓人快速明白內容,然後要塞一些 buzzword 這樣。 這是個很深的問題,也就是我們對整個「品牌學」概念的缺乏。如果懂品牌學的話,應該就可以秒懂為什麼外國電影或書名很喜歡用人名(如《Erin Brockovich》)而非「看得懂的片名」(台譯《永不妥協》)。台灣命名是從「看得懂」為出發點,但這常常跟「品牌化」產生衝突——品牌是一個整體性的印象,是一個 icon,是想像的 trigger,而大白話的名稱或者充滿 buzzword

By 許立衡
《噬神師》精彩系列對談即將開跑!

《噬神師》精彩系列對談即將開跑!

我們在七月下旬到八月上旬將會有一連串圍繞《噬神師》的對談,於台北的四個文學地點,由作者雨曦與四位文學與影像領域的創作者/評論者對談。 首場我們邀請到台灣影評人協會理事長徐明瀚做為與談嘉賓。徐明瀚老師在多所藝術與傳媒學系任教,並且是我個人很喜歡的《Fa 電影欣賞》雜誌前主編,對影像、媒體與藝術領域的學術理解深厚,相信能從這些領域出發帶來跨界的詩句解讀樂趣!地點:台北市大同區的現流冊店,時間:7/19(六)14:00~15:00,限額 15 人,現在就到活動頁面免費報名。 第二場是同為年輕世代、充滿才華的詩人李曼旎。李曼旎與雨曦同為出生於廣州、有兩岸三地的成長與創作經歷,似乎也在兩人充滿詭譎魅力的文字詩句當中隱隱彼此呼應。地點:西門町附近的飛地書店 nowhere,時間:7/20(日)14:00~15:30,限額 15 人,可在活動頁面免費報名。 接著是與台灣詩壇重量級詩人顏艾琳的對談。

By 許立衡